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

博大的无理取闹

(文稿转载于当今大马)

博大无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丁国亮
1月28日
傍晚 5点53分
本人针对博特拉大学选举委员会于昨日(27日)致电14名校园级候选人,基于抵触禁止利用网络进行宣传而取消候选人资格一事,感到匪夷所思及博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不可理喻,呼吁大学当局应该检讨选举委员会,并且修改选举条例。

对于被取消资格的其中7人是学生阵线的中选校园级学生代表,然后以改由之前落选的最高票的7名候选人所顶替,令人感到怀疑及纳闷,为何由全校学生所投选而高票胜出的学生代议士,竟然会因为如此原因而碰巧其资格被取消,令人有感这有偏帮特定派系之嫌。

在部分国立大学逐步推行备受争议的电子投票之际,博大作为国内推行校园电子投票的先锋,竟然再次提出开启先例,基于候选人使用社交网站面子书(Facebook)拉票和宣传,而取消资格,实在是前后矛盾。


在校园选举的目的,就是基于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权利,不论学术背景、语言文化、信仰宗教,甚至是宿舍利益,都拥有选出代表其理念及意识,作出发言与斗争的权力。选举,就是因此而存在;而一人一票,就是代表着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力。

所以选举应该秉持干净、透明、公平及自由的原则,才可让人觉得信服。因此,博大选举委员会不应该漠视学生投票的结果,取消7名学阵代表的资格,让其他落选的学生取而代之。

如果说大学作为学生步入社会的门槛,那校园选举就象征了学生参与校园决策的权力,决定校园的管理与学生的权利。而将来,学生作为负责任的国民,也应该秉持相同的信念,决定国家的未来。

虽然国立大学面对《1971年大学与大专学院法令》的约束,既是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权力被架空,而让校方拥有绝对的决定权,可是校园选举却拥有另外一个意义,既是引用选举成绩来向校方反映学生的看法和立场!

因此,本人呼吁大学当局应该检讨选举委员会决定,尊重学生投票的决定,恢复当选的学生代表资格。同时,博大选举委员会应该修改选举条例,开放无理的限制与时并进地跟上世界潮流,而不是仍然以旧思维看待世界的改变。

注:作者为丁国亮升旗山区国会议员政治秘书。

(本文转载于当今大马)


叉烧有话说:

一年接一年的难堪,我也只由以这句来形容今次校园选举带来的遗憾。
虽然笔者对于选举方面没有特别偏袒任何一方,只要求选出来的候选人能为学生们服务,那么选谁都是一样的。
只不过对于校方的一度又一度的举动,真的觉得大学的使命何在?校方的德行何在?大学生的前景何在?
校园选举是学生代表之间见解的较量,为何校方只限制一天的竞选期呢?难道一天就能把竞选代表们的见解剖释给全部大专生知?如果是酱,全国大选的人民代议士就该向他们的超然效率取经了。可笑,可笑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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